經濟模式是經濟機制的表現形式,而經濟機制又是生產、加工、銷售、分配等具體經營手段的總和。食用菌標準化基地之經濟模式是基地主體在生產機制和市場機制運作過程中所表現來的經營形式,具體表現為出口行業聯合體+農戶聯體作業組+標準化基地。
漳州市木耳產業的形成比中國其它菌類產業的形成有著較為優越的經濟基礎。漳州的白背毛木耳產業是通過臺灣產業轉移,以農場式為主要經營模式發展起來的。由于管理手段先進,產品技術含量高,使漳州白背毛木耳在兩三年占領了國際市場的主要份額,并且當時的出口價在8~10美元/公斤,而臺商農場主所獲投資利潤也在100%以上。但是上世紀九十年代后期,臺灣的栽培技術被當地農民掌握之后,出現了千家萬戶在自己家門口大量生產木耳,與此同時,進出口貿易公司也紛紛進入產區收購加工出口。臺商獨資經營的格局被打破,“農場式”的經營模式也隨之被“小農式”的經營模式所取代。最后在每公斤出口價3美元以下的惡性競爭中,臺商紛紛退出白背毛木耳產業。2006年下半年,為了應對日本《肯定列表》制度,漳州白背毛木耳產業進行過“公司+農戶”及個別農場化等經營模式的嘗試,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質量與安全問題。因農殘超標被日本強制退貨或銷毀的案例頻頻發生。白背木耳產業正處于“低價位,出口難”的垂危境地。
從農場式到小農式的轉變,表面上看似乎是生產方式的大倒退,實質上是生產關系與生產力矛盾的必然結果。漳州白背毛木耳產業經營模式“倒退式”轉變,給我們一個極為深刻的啟示。在中國的現階段乃至今后,家庭式生產依然具有低成本優勢及長期存在的必然性。
雖然可以把食用菌行業出現的種種問題諸如無序生產、盲目生產、劣質生產、惡性競爭追源到一家一戶的生產者頭上,然而又不可能不依靠家庭作業低成本的優勢去占領市場,這似乎是一個二律背反的難題。食用菌產業標準化基地建設,必須選擇一個可行的行業經濟模式來解決這一難題,較為理想的經濟模式是――行業聯合體+農戶聯合作業組+標準化基地。
如何建立標準化食用菌生產基地
標準化食用菌是用同一的手段和加工方法,制造出符合行業準入的食用制成品。同一栽培手段是從備料、制種到產品采收整個栽培工藝流程都按標準進行作業,包括10個流程,即培養料組成、原料配制、菌包制作、采用措施、冷卻接種、菌種培育、棚屋建造、出菇用水方法、病蟲害管理、產品采收;
統一的加工方法是從產品采收、制成品加工、包裝出口,整個加工流程和物流過程都按統一規范進行作業。
國際市場準入標準包括三個方面的內容:制成品內在品質要符合國際市場的安全衛生要求;制成品外在品質要符合國際市場分類標準;制成品標識規范要符合國際市場認可的可追溯管理標準要求。
食用菌標準化基地建設雖然涉及到自然科學和社會管理科學的實踐大課題,但只要栽培與加工的作業行為能夠嚴格地統一到以上的操作規范內,一家一戶作為栽培生產的主體就不能去改變它。西峽標準化香菇基地建設的經驗表明家庭經營模式可以進行標準化有效運作。
建立農戶聯合作業組的必要性
適度的生產規模是食用菌產業化的客觀要求,生產要素成本最低化原則和可追溯管理最優化原則必然要求適度的栽培規模與之相適應。以白背毛木耳為例,原料調配、菌種制作、用水設施建置、加工作業區建造等硬件生產要素,若干戶農民聯合運作比一家一戶單獨作業會大幅度降低生產成本。在可追溯管理方面,更需要農戶的聯體運作。第一,出口量是以貨柜為批次的,農戶如果無法提供大于4噸的制成品就難以實現可追溯管理;第二,可追溯管理的核心內容是規范化作業記錄,要有專職的質保員對生產加工全過程進進行專職作業。達不到適度規模就會浪費人力物力。
當然適度規模不是越大越好,而是遵循生產成本最低化和品質管理的高效化的原則。白背毛木耳經營者的經驗是以30萬袋為一個統一作業組效果最佳。
出口企業聯合運作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出口企業直接面對市場,自然必須對商品的質量負全責,出口企業參與基地全過程的品質管理責無旁待,基地品質管理主體只能是出口企業。主要原因是:
1.食用菌標準化基地建設所帶來的經濟效果具有行業共享性,產權根本無法保證誰投資誰收益;
2.聯合運作可以迅速達到供需基本平衡的適度生產規模,如果標準化食用菌制品無法達到供大于求的適度規模,必然出現非標準化產品流入國際市場,安全問題依然存在;
3.出口企業聯合運作,可以避免惡性競爭。企業均等投入,成本價一致,就不會有過度的惡性競爭;
4.基地質量管理,有諸多作業可以通過聯合、統一運作,大幅降低管理成本;
5.行業企業聯合運作必將得到產區政府的大力支持,運作成本相當一部份會被政府的支持所消化。
建立“賣方市場”的銷售運作機制,確保生產者利益最大化
產銷關系問題是標準化基地建設的核心問題,如何使生產者利益最大化在新的產銷中得到保障,筆者認為:
1.成立產銷聯合會,分為貿易會員與生產會員。生產會員由栽培作業組法人組成,貿易會員由參與基地建設的出口企業組成,買賣關系的主體只能存在于貿易會員與生產會員之間;
2.商品貿易實行“期貨制”與“投標制”相結合。期貨制的做法是:企業會員與生產會員對50%的商品量進行產前協商訂價,這個價格可視為合同收購價,另外50%的生產量則要根據市場行情的變化而變化,并分若干批次進行集市投標交易。會員企業與生產會員是在既定的交易日里對交易商品進行自由竟價,經過暗箱標價“價格高者成交”。值得一提的是“投標成交”與公開“討價還價”的成交根本區別在于:生產者有定價的主動權,低于標底價不成交,價碼最高者成交,成交價就會往高的方向走動,而集市買賣往往是往預期更低價位走動,商品價格投標制是日本農產品貿易的常用方式。
新型的食用菌標準化運作模式遵守的若干基本原則
1.企業聯合不等于企業合并。聯合運作的范圍僅限于行業共利,企業自主權不變;
2.產業經濟模式同一性不等于產業經營機制同一性。出口企業與產區生產者聯合運作的機制要因事因人而異;
3.生產者聯合體不等于生產者集體。不能剝奪一家一戶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性。
食用菌標準化工作在實踐中幾個難點
1.食用菌文化建設滯后于基地建設,經營者的職業道德水平與管理水平制約標準化基地的健康發展;
2.基地運作中的違約行為,約束措施乏力,行業紀律也難以在全國各地區同步執行;
3.契約生產與自由的市場競爭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處理這一矛盾困難重重,企業與生產者的利益矛盾會貫穿基地建設的全過程。